《表1 加水量考察试验的结果》
按照龟芪汤的处方比例,分别称取龟甲20 g、青蒿20 g、地骨皮20 g、柴胡15 g、香附20g、白芍20 g、夏枯草20 g、丹参20 g、牡蛎30 g、秦艽20g和功劳叶15 g。将上述11味药材加水煎煮2次,滤取药液后制成稠膏。将2次煎煮药材时的加水量作为工艺指标,将出膏率作为考察指标,分别在药材中加入8倍量和6倍量、6倍量和6倍量、6倍量和4倍量的水进行3次出膏考察试验。结果显示,在加水量为8倍量和6倍量、6倍量和6倍量时,药液的出膏率相比无明显差异;在加水量为6倍量和4倍量时,药液的出膏率较低。因此,将加水量为6倍量和6倍量作为制作稠膏过程中煎煮药材时的加水量。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9278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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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15 |
作者 | 杨光、薛霁、王侠、汪涵源 |
绘制单位 |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通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长春市宽城区中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