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我国现行准则有关其他综合收益业务的重分类调整汇总表》
根据国内外相关文献,重分类调整是指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将其已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当期损益。在调整过程中,如果其他综合收益已转入当期损益,但其金额并未核销,仍在财务报表中列示,就会产生重复计算。因此,本文强调,重分类调整务必要实现其他综合收益项目金额的相应结转,才能保证会计实务处理的准确度。本文按照以后期间能否重分类,将我国现行准则有关其他综合收益的业务进行汇总,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9233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2.10 |
作者 | 宋艳华 |
绘制单位 |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