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制造业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数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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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性质、融资需求与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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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解释变量。目前国内外权威性较强的评价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水平的指标体系有《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RI-G4)、《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CASS-CSR3.0)和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HJ617-2011),三者的评价指标均注重从企业的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来反映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情况,但其定位和背景是不同。GRI的使命是制定和推广全球适用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旨在协助报告机构更好地表述其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同时帮助报告机构的利益相关者更好地理解这些贡献;而《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则是在基于我国当前企业经济增长主要采用大量消耗资源和污染环境为代价、忽略社会责任和生态责任的掠夺式发展模式的背景下,为我国企业编制社会责任报告提供借鉴和参考,目的在于鼓励企业规范社会责任行为、及时准确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作为我国唯一的环境报告书编制方面的权威,它侧重于评估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表现。定位和背景不同导致评估侧重点不同,不过这并不影响三者评估企业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表现。综合比较下,本文将三者相结合且微调整,将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分为经济、环境和社会三大维度共52个指标来评价,具体指标及定义如表1所示。公司每披露一个指标则赋值1,因此理论上被解释变量的样本观测值最大为52,最小为0,数值越大代表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越详细。本文以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数(CSDI)作为衡量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水平的被解释变量,其公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