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早产影响因素的单因素分析》
注:正常体质量指18.5 kg/m2≤BMI<24.0kg/m2,低体质量:BMI<18.5 kg/m2,28.0 kg/m2>超重BMI≥24.0 kg/m2,肥胖:BMI≥28.0 kg/m2[5];孕前体质量指未怀孕时体质量,孕前低体质量、正常、超重、肥胖孕妇的孕期增重适宜范围分别为12.5~18.0、11.5~16.0、7.0~11.5和5.0~9.0 kg[6
广州户籍早产的发生低于非广州户籍;孕妇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40岁组的早产发生率高;孕妇文化程度高;孕期有工作、孕期接受过健康教育的孕妇早产发生率低;有早产史和妇科手术史的孕妇早产发生率高;早产组孕妇孕期体质量的增长低于正常组孕妇,在对增重进行判定后发现,孕期增重不足的孕妇早产发生率高于增重正常组和增重过度组;妊娠合并阴道出血、高血压、子痫、前置胎盘、胆汁淤积症、羊水过少的孕妇早产发生率高;新生儿为男婴的早产发生率高于女婴(P<0.05)。结果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9168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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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28 |
作者 | 黄婉平、陈甘讷、黄伟雯、刘云辉、唐梦荣、许宝莹 |
绘制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广州市花都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广州市花都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广州市花都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广州市花都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广州市花都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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