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四库全书检索宋代以前记录的建筑构件用材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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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材料出发——中国古代木构建筑木材选择与应用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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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目前在历史文献中发现的,有关建筑构件与树种关系的记载是可考证但不全面的信息。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对古代大木建筑发展中的用材原则进行总结。基于大木构架的发展趋势,将构件用材的树种配置依结构要求拉开层次,宋代以前官式建筑的梁檩、柱、斗栱、椽子等构件的用材已有区别,其中屋架水平抗弯构件用材还具有一致性。按材种强度排序大致为斗栱>梁檩>椽子,柱子用材格外高大并注重防腐。至此,再解读古代文献中的“楶(斗栱、短柱)之材不荷栋梁之任”“宰相之材也。栝柏豫章虽小,已有栋梁之器”“凡屋材,松柏为上,白杨次之,榆为下也”“植桧(刺柏)三尺强,已有凌云气”“松枞高千仞而无枝,非忧王室之无柱也”“材不任楶棁,菌蠢无华滋”等等,古代大木建筑用材是有规则可循的,这种规律性并被士大夫附会为一种建筑用材的象征文化,材大质优为美。从技术层面这个规则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古代建筑用材首先满足“大材大用,小材小用,余料充用”的尺寸原则,二是材种的性能因构件的结构、位置、构造要求配置择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