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油气挥发有机物排放相关标准》
原油在集输和储运过程中,由于不断地经过承压设备和密闭管线运输,导致一部分溶解气溶解在原油中,经三相分离器分离或储罐脱水后的原油仍有相当的天然气溶解在其中,通过对某5000m3原油储罐进行的检测,进罐后油气损耗相当严重,其中C1~C4:2982.9kg/d,C5+:943.7kg/d,属于全组分的烃类混合物,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因此,有必要通过挥发油气回收利用技术的研究,对原油储罐等非密闭系统进行治理,一方面减少油气浪费,降低污染,另一方面回收的挥发气可以用于加热炉供热以节约自用天然气或以直接外输形成商品气,提高其经济效益。目前油气挥发有机物的排放标准限值具体见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8960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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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01 |
作者 | 康勇、王志斌、蔡亮、刘文生、许景旺 |
绘制单位 | 中油国际管道公司中哈天然气管道项目、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大榭仓储分公司、中国航油集团津京管道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河北华北石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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