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氯碱企业LDAR部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速率计算表》
注:(1)SV是检测设备显示的检测值,单位为10-6;(2)设备类型根据装置的变化不断完善,包括装卸鹤管、压力安全阀、填料箱、排放口、压缩机、装卸杆臂、隔膜、排水沟、开口、计量表、抛光杆,适用于除了连接件、法兰、开口管线、泵和阀之外的所有设备。
氯碱企业LDAR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速率按《方法21》关联公式法进行计算,其排放阈值>50 000μmol/mol,公式及相关计算数据详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6577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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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15 |
作者 | 金业海、陶彦彦、陈春燕、李武、刘玉凤、朱国宗 |
绘制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质量管理部、东营市万和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市万和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东营九千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东营九千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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