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对比》
选取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在我院康复医学科和物理治疗科门诊就诊的60例神经根型颈椎病患者。纳入标准:(1)年龄20~65岁;(2)均符合神经根型颈椎病诊断标准,具有较典型的根性症状(麻木、疼痛),且范围与颈脊神经所支配的区域相一致,压顶试验或臂丛牵拉试验阳性,影像学所见与临床表现相符合[3];(3)能配合完成整个疗程的治疗和评定,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肱骨外上髁炎患者;(2)腕管综合征患者;(3)胸廓出口综合征患者;(4)肘管综合征患者;(5)肩周炎患者;(6)肱二头肌肌腱炎患者;(7)合并颈椎脱位或骨折患者;(8)合并椎体肿瘤或结核患者;(9)合并妊娠或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患者;(10)伴有精神异常或心理障碍患者。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患者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30例。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病程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8876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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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30 |
作者 | 黄大海、李昌柳 |
绘制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物理治疗科、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物理治疗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