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耐碱玻璃纤维砖骨料混凝土正交试验方差分析结果》
注:P<0.01,非常显著,记“***”;0.01≤P≤0.05,显著,记“**”;P>0.05,不显著。
由表6可知,五种因素对耐碱玻璃纤维砖骨料混凝土试件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影响显著性排列顺序为:水胶比(A)>耐碱玻璃纤维体积掺量(D)>砖骨料取代率(B)>粉煤灰掺量(C)>耐碱玻璃纤维长度(E);对混凝土试块劈裂抗拉强度影响显著性排列顺序为:水胶比(A)>耐碱玻璃纤维体积掺量(D)>粉煤灰掺量(C)>砖骨料取代率(B)>耐碱玻璃纤维长度(E)。其中,水胶比(A)、砖骨料取代率(B)、粉煤灰掺量(C)、耐碱玻璃纤维体积掺量(D)这四种因素对两种评价指标影响比较显著。其中,砖骨料取代率(B)对混凝土试件的劈裂抗拉强度影响不大,耐碱玻璃纤维长度(E)对砖骨料混凝土试件两种评价指标影响均不显著。比较两种方法敏感性评价,可见排列顺序一致,综合两种分析方法,可得耐碱玻璃纤维砖骨料混凝土的最佳配比应为A1B2C2D2E1,即水胶比0.4、砖骨料50%、粉煤灰10%、耐碱玻璃纤维体积掺量0.1%、耐碱玻璃纤维16 mm。
图表编号 | XD008808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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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李永靖、潘铖、张淑坤、岳玮琦、李东华、张镇山、关宏涛 |
绘制单位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辽宁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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