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根据企业特征分类的计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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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集聚与企业出口国内附加值:GVC升级的本地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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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限于篇幅未报告控制变量估计结果,可向作者索取。

(1)按照贸易方式分类。根据贸易方式,将样本划分为加工贸易企业、一般贸易企业和混合贸易企业,具体结果依次列于表3中的模型(3.1)~(3.3)。总体而言,3类企业产业集聚估计系数的符号和显著性与前文基本一致(对加工贸易企业虽不显著,但符号仍与预期相一致),这说明本文的核心结论并不因企业贸易方式的不同而产生实质性改变。进一步对比一般贸易和混合贸易企业的估计系数后发现,产业集聚对一般贸易企业出口DVAR的促进作用相对更大。出于稳健性考虑,本文还在基准计量模型(15)式的基础上引入产业集聚与一般贸易企业虚拟变量(OT)、混合贸易企业虚拟变量(MT)这两个交叉项以对贸易方式的影响进行再检验,该估计结果为模型(3.4)。模型(3.4)中产业集聚的估计系数为正但并不显著,表明产业集聚对加工贸易企业出口DVAR的作用并不明显,但两个交叉项agg×OT和agg×MT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且前者数值更大,意味着产业集聚对一般贸易企业出口DVAR的促进作用最大,其次是混合贸易企业,这与模型(3.1)~(3.3)的估计结果类似。其中的理由可能为:第一,相较而言,加工贸易企业受限于自身的技术水平,主动吸收产业集聚释放的外部经济能力较弱;第二,加工贸易企业的经济模式往往具有“两头在外”的特征,更多依附于全球生产网络,因此,本地化产业集聚构筑的生产体系对这类企业的作用弱于一般贸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