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VAS评分情况对比 (, 分)》
注:与同组治疗前对比,a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对比,bP<0.05
治疗前,研究组VAS评分为(44.19±5.19)分,对照组VAS评分为(45.07±5.11)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研究组VAS评分为(11.34±2.08)分,对照组VAS评分为(23.91±3.46)分,均低于治疗前,且研究组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86407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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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0 |
作者 | 胡利芬、周延峰 |
绘制单位 | 东莞市清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莞市清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