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2 2019年全国各省区市最新输配电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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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进展及问题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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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广东分别以珠三角5市,江门、惠州、东西两翼地区、粤北山区设定,上述列表所示为珠三角5市数据;陕西不包含榆林地区;上海、黑龙江、甘肃数据为2017年9月公布电价,未查到最新电价;新疆未查到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价。

目前,覆盖全国32个省(市、区)的首期输配电价核定工作已经完成,华北、华东、华中、东北、西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已经公布。截至2019年7月,全国除西藏外,其他省(市、区)已全部完成本年度第二次一般工商业降电价,7月1日执行的输配电价表,除上海(表中上海最新输配电价为2018年9月)和甘肃未能在其各自的发展改革委官网找到外,其他省(市、区)均已发布了最新的输配电价,具体见附表2。《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指出,“配电价格核定前,暂按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扣减该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执行”。输配电价,特别是不同电压等级的价差将直接决定增量配电试点投资的盈利性,这里我们对各省(市、区)输配电价进行梳理,并进一步分析输配电价对投资前景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