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排序》

《表1 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排序》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本表中各省(区、市)按照绿色发展指数值从大到小排序。若存在并列情况,则下一个地区排序向后递延

在相关部门和各省市的共同努力下,长江干流22个重点断面水质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标准,上海、江苏、浙江、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等8省市的PM2.5和PM10浓度实现双降。南京、杭州、武汉、长沙、成都、贵阳等6个省会城市首要污染物同比削减率在2%以上,贵阳接近10%。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公布的数据,长江经济带11省市2016年绿色发展指数平均达到80.4,高于79.2的全国平均水平,并在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保持领先。其中,浙江、上海、重庆、湖北、湖南、江苏、云南7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排名进入全国前十(详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