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样品测定结果 (n=3)》
按照“2.1”和“2.2”项下方法,对28批样品进行测定,其中有1批次检查安五脂素不合格,5批次五味子醇甲含量不合格,为未检出。总不合格批次为5批(其中编号06样品两项均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7.9%,结果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8574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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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0 |
作者 | 张艳艳、果扬威、曹淑娟、李保军 |
绘制单位 | 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