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政策实施前后产妇年龄结构的变化[n(%)]》
将政策实施前后的产妇按年龄分为<20岁、21~25岁、26~30岁、31~35岁、36~40岁及>40岁6个年龄段,通过秩和检验比较,政策实施前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7.305,P<0.05),说明政策实施后产妇年龄分布范围增大,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8392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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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5 |
作者 | 方芳、陈培芳、陈静、刘姗姗 |
绘制单位 | 东南大学医学院附属南京同仁医院妇产科、东南大学医学院附属南京同仁医院妇产科、东南大学医学院附属南京同仁医院妇产科、东南大学医学院附属南京同仁医院妇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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