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临症状积分改善比较(±s)》
注:治疗组:治疗前与治疗后比较,*P<0.005;对照组:治疗前与冶疗后比较**P>0.05。
临床治愈:症状主要症状观察指标消失或基本消失,总积分减少80%以上;显效:主要症状观察指标明显改善,总积分减少60%以上;有效:主要症状观察指标减轻,总积分减少30%-60%;无效:未达到有效标准,或反加重者。疗效评定于结束治疗前后1月内,两组治疗结果经统计学方法处理,采用本组前后积分对照(±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见表2-3。
图表编号 | XD00833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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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01 |
作者 | 欧阳俊、欧阳坤根 |
绘制单位 | 镇江市中医院、镇江市中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