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治疗前后两组不寐患者主要症状积分改善情况比较分)》
注:与治疗前后比较,★P<0.05,★★P<0.01;治疗组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P<0.01。
治疗组在治疗后主要症状有明显改善,与治疗前比较,和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对照组仅头痛症状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18801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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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10 |
作者 | 叶金模 |
绘制单位 | 厦门市同安区中医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