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90例不同阶段孕妇产前超声检查胎儿肢体畸形情况分析[n (%) ]》
注:*该孕周胎儿肢体畸形检出率与其他孕周对比,P<0.05
本文经分析可知,孕18~23+6周行产前超声检查的孕妇胎儿肢体畸形检出率高达97.14%,显著高于其他孕周行产前超声检查对胎儿肢体畸形检出率,此结论与国内外相关研究结果相符。分析原因为:(1)孕11~13+6周:此时胎儿肢体虽已获得相应发育,但胎儿过小,而腹部超声检查所用仪器分辨率大多较低,因此经腹部超声检查胎儿实体显像欠清晰,针对胎儿肢体畸形误诊、漏诊率较高;(2)18~23+6周:此阶段孕妇腹中胎儿大小适中、活动范围大、羊水量合适,外界因素对手足超声观察效果影响较小,因此更利于实施产前胎儿肢体畸形超声检查,这与本文中该孕周期间内胎儿肢体畸形检出率最高结果相符;(3)25~31+6周:此孕周期间与18~23+6周胎儿肢体畸形最佳检查时间相近,针对错过18~23+6周行产前超声检查孕妇则可在此期间内进行超声检查达到补漏目的;(4)33~41+6周:此孕周期间胎儿体型大,在腹中活动范围小,虽然胎儿基本生长成熟但由于空间、体位等客观因素制约导致超声产前检查结果并不理想。由上述可知,于18~23+6周行产前超声检查对及时发现胎儿肢体畸形情况、积极予以对症处理均具有重要意义。
图表编号 | XD0082768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7.25 |
作者 | 蒋玮 |
绘制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妇女儿童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产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