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5年11月~12月京津冀2次过程的混合层高度 (m)》
利用罗氏法计算得到2次污染过程的混合层高度(表2),统计发现,过程一京津冀地区的平均混合层高度(339m)和最低混合层高度(19m)均较低,较过程二分别降低了101,12m,其中,北京和石家庄在过程一期间的平均混合层高度均低于过程二,而天津过程一期间的平均混合层高度略高于过程二,且过程一和二中平均混合层高度均显著低于2013年12月京津冀重污染过程中邢台的混合层高度均值(618m)[29].同时,北京在过程一期间的最低混合层高度低于过程二,石家庄2次的最低混合层高度相当(均为58m).因而过程一中大气的垂直扩散能力更差.
图表编号 | XD0082478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7.20 |
作者 | 吕梦瑶、张恒德、王继康、江琪、刘超、张碧辉、李青春 |
绘制单位 | 国家气象中心、国家气象中心、国家气象中心、国家气象中心、国家气象中心、国家气象中心、北京城市气象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