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1947年拳南九户农民粮食产量与农业税 (单位面积:亩;产量:斤)》

《表6 1947年拳南九户农民粮食产量与农业税 (单位面积:亩;产量:斤)》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山东省梁山县的粮食与农民负担研究(1947—1948)——以徐集、拳南为中心》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资料来源:《拳南国民经济调查》。说明:(1)“副业收入”以粮食计量;(2)新中农的口粮计算中,不包括外出参军与在兵工厂当工人的两人。

将以上九户农民粮食产量与农业税负担列于表6。需要注意的是,这九户村民的税收负担中都没有包括资敌粮,即国民党政府所征之税。依粮食总产3.7%的比例增加之,形成国民党政府农业税未增加之前的“农业税1”,与增加之后的“农业税2”;再加上扩军费用,就形成“农业税3”。将副业收入计入农民总收入后,用“农业税2”除以农民总收入,就可以求得“负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