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抑菌效力试验结果》
注:培养28d时,试验菌增加数的lg值相比培养14d时均不超过0.5。NI指未增加,即前一个测定时间,试验菌增加的数量不超过0.5lg。
将2.3.1项下含菌液供试品置25℃培养箱中避光贮存,依据2015年版《中国药典(四部)》通则1121“抑菌效力检查法”项下抑菌效力评价标准表,培养14 d和28 d时,分别取供试品各1 mL,通过梯度稀释测定每份所含菌落数,测定细菌用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测定真菌用沙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根据存活菌数测定结果,计算1 mL供试品各试验菌所加的菌落数及各间隔时间的菌落数。结果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81582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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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0 |
作者 | 曹寒梅、杨晓莉、蔡虎、常春、傅强 |
绘制单位 | 西安交通大学药学院、陕西浩瀚管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院、西安交通大学药学院、西安交通大学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