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生产标识编码数据格式》
医疗器械在流通过程中要实现其追溯性,则必需明确该器械的生产日期、有效期、批次及序列号等附加信息,附加信息可采用GS1标准中“AI+附加属性描述代码”的编码规则,以满足附加信息的标注要求。附加属性代码必须与GTIN一起使用才有效,AI及其对应数据编码的符号采用UCC/EAN-128条码符号表示,生产标识编码数据格式详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80849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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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15 |
作者 | 王子鸣、王民贤 |
绘制单位 | 重庆医科大学儿科学院、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医学装备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