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09—2012年我国不同地区孕产妇死亡情况》
2009—2012年我国不同地区孕产妇死亡情况见表1。无论是分地区还是总体情况,我国孕产妇的死亡率均呈下降趋势。其中西部地区下降最为明显,孕产妇的死亡率下降幅度为34.45%。而东部、中部的下降幅度分别为33.42%、30.34%。另外,从不同年份来看,孕产妇的死亡率均是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其中中部地区各年份的孕产妇死亡率均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大体相当。
图表编号 | XD008060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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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30 |
作者 | 刘顺、张思慜、徐济达、王建明、彭献镇 |
绘制单位 |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健康江苏研究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健康江苏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