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宏观经济预警级别制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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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信号灯法的宏观经济预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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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制定预警界限时,参考的经济周期是近20年,因为时间过短,预警界限的制定较难;但如果时间过长,有些指标的警戒数值可能不适合当前形势。近20年涵盖了中国经济高速增长、2008年金融危机期的低速增长、之后的恢复及逐渐回落期。总体划分原则是:将该时间段的各个指标的波动范围划分为5个区间,其中,中位值附近上下波动20%左右的范围定为正常,中位值上下波动20%~75%区间定为偏冷或偏热,中位值上下波动75%~100%区间定为过冷或过热,但指标会根据其出现的频率分布而调整区间范围。判断结果用“红灯”表示过热/增长过快,“黄灯”表示增长趋热/稍快,“绿灯”表示指标运行正常范围,“浅蓝灯”表示指标偏慢/偏冷,“蓝灯”表示指标过冷/过低/更坏。具体预警级别制定标准如表1所示,各指标的取值类别应统一,预警指标为月/季度/年度同比变化(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为累计同比,因二者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月度数据中无同比变化),本研究认为综合预警指数有可能会使过热与过冷指标叠加而成为稳定的结果,掩盖真实的警情,因此不做综合预警指数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