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观察组与对照组治疗有效率比较 (例, %)》
治疗半年后,随访观察组复发率为5.26%,对照组为21.9%。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χ2=4.28)。复发率观察组显著低于对照组。
图表编号 | XD007994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6.18 |
作者 | 周灿禄、王荣兵、谢健生、陈颖妍、王海涛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人民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广东省东莞市莞城人民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广东省东莞市莞城人民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广东省东莞市莞城人民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广州市耳鼻喉头颈外科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