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体力型与智力型服务业》

《表1 体力型与智力型服务业》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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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是否存在行业差别——基于智力型与体力型服务行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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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于2017年进行了第四次修订,并于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本标准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即每一个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服务业分为14个行业:(1)批发和零售业;(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住宿和餐饮业;(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金融业;(6)房地产业;(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1)教育;(12)卫生和社会工作;(1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本文根据各个行业劳动力整体受教育程度将服务行业分为两类:智力型和体力型。具体的划分标准为,若某个行业初等教育水平的劳动力平均占比高于40%或高等教育水平的劳动力平均占比低于25%则划分为体力型;反之划分为智力型。按照此标准具体分类如下表1所示。智力型服务行业劳动生产率峰值出现时间可能比较晚,下降速度慢,如卫生行业,医生的经验更为重要,随着年龄的增大,生产率保持不变,甚至可能上升。体力型服务行业劳动生产率峰值出现时间早,在生产率达到峰值后,随着年龄的增长快速下降。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要实证检验老龄化影响智力型和体力型服务业的劳动生产率是否存在显著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