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便携式发电机低CO提案》
2016年CPSC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及公众意见后,制定如表1所示的提案,其中匹配手持式及非手持式Ⅰ类发动机的发电机,CO排放限值不得超过75g/h,匹配非手持式Ⅱ类单缸发动机的发电机,CO排放限值不得超过150 g/h,匹配非手持式Ⅱ类双缸发动机的发电机,CO排放限值不得超过300 g/h[2]。此外,该提案同时对适用性给予了详细的说明。
图表编号 | XD007985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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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25 |
作者 | 李腾、李辉、张蒙、朱康 |
绘制单位 | 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内燃机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