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历史文化名镇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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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规划实施评估研究——以重庆山地历史文化名镇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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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作者自绘。注:由于部分县和县级市升级为区,故表2中部分历史文化名镇的上级行政单位与表1中表述有区别。

调研发现,部分历史文化名镇为三峡库区迁建保护的传统风貌镇,因历史原因,迁建保护工作尚未开展或尚未完成,而现状情况是传统镇区传统空间格局已经不存在。针对此种情况,将43个历史文化名镇总体上为分为I型和II型,I型为传统空间格局基本保留的历史文化名镇(共计39个),II型为传统空间格局亟待抢救的历史文化名镇(共计4个),对I型历史文化名镇进行量化评估,对II型历史文化名镇仅作定性描述;同时,部分历史文化名镇尚未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或尚未完成该项工作,不存在保护规划和实施研究基础,故将I型历史文化名镇再划分为A级和B级两个等级,分别建立评价体系,其中I—A型(33个镇)为已编制保护规划的历史文化名镇,I—B型(6个镇)为尚未编制完成保护规划的历史文化名镇(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