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超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可能性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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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速公路安全平曲线半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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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速度的增加对产生交通事故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据能量守恒定律,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因动能增量转化而造成交通事故等级增大。根据Bowie的研究,汽车在高速行驶中因发生碰撞而产生的前后速率差值超过48km/h时,发生的交通事故是中度或重度等级的概率会增加50%,因此越高速度的汽车与障碍物发生碰撞造成中度或重度事故等级的概率会更大。(2)在高速公路和快速路上,随着道路最高限制速度的增加,交通流的速度和发生车辆碰撞的概率都会随之增加。根据Jack Stuster等的研究,高速公路的交通流速度会随着道路设定的最高限速值的增加而增加,且其增加数值是最高限速值增加量的1/4,交通事故数量则随交通流速度每增加(或减少)1km/h而增加(或减少)3%。基于此,设定设计车速100km/h为参照速度,并假定车速为100km/h时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值为0,然后对各个等级的超高速度的相对动能增量与交通事故概率增量进行预测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由表2计算结果可知,设计车速每提高20km/h,交通事故发生概率增加15%,且设计车速为180km/h时的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比设计车速为100km/h时增加了60%;汽车动能随速度增加呈指数增长,车速达到180km/h时的动能比100km/h时增加了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