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5年以来部分省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情况》
注:“↑”和“↓”分别表示调高和调低价格。
二是着力理顺比价关系。一方面,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费标准,降低CT、磁共振检查、核医学诊断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项目价格。另一方面,对就医负担较重的特殊患者群体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如青海省部分涉及特殊人群的透析、慢性病等项目仍然保持原价甚至降价。此外,部分省份调高了与儿科有关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基础调价上提高20%~30%,对拉开儿科与成人项目价格差距起到了一定作用(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7818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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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1 |
作者 | 林萍、刘宝 |
绘制单位 |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技术评估重点实验室(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技术评估重点实验室(复旦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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