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裁判员的工作经历》
由表5可知,执裁经历10场以下的6人,占15%,11-30场的23人,占57.5%,31-50场的7人,占17.5%,50场以上的4人,占10%,可以看出裁判员执法场次较少,人数比较分散,裁判的执法场次较少、较散,裁判员轮流进行吹罚裁判员的执法水平提高不大,运动员不是很适应每个裁判的吹罚尺度,不能很好地保证比赛的流畅性。因此应该建立裁判等级制,分优秀裁判和普通裁判,普通裁判多学习优秀裁判,优秀裁判出现大的漏判、错判要降为普通裁判,以提高裁判的竞争意识,促进比赛更顺利地进行。
图表编号 | XD007746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4.01 |
作者 | 李亚娇 |
绘制单位 | 山西大同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