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广东省2013-2017年大气首要污染物及所占比例》
数据来源于2013-2017年广东省环境状况公报;“”表示数据缺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6项监测因子(SO2、NO2、PM10、PM2.5、O3-8 h、CO)以及广东省环境状况公报统计显示,2014年,广东省大气环境首要污染物主要为PM2.5(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46.3%),其次为O3-8 h(占32.8%)和NO2(占10.4%)。2015-2017年间,全省大气环境首要污染物主要为O3-8 h,其次为PM2.5和NO2。从地域上看,2013-2017年间,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大气环境首要污染物基本与全省一致,珠三角以外的粤东西北地区除O3-8 h和PM2.5污染较重外,PM10的污染也较为严重(表3)。
图表编号 | XD0077267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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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18 |
作者 | 叶延琼、汪晶、章家恩 |
绘制单位 |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农业部华南热带农业环境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现代生态农业与循环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生态循环农业重点实验室、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农业部华南热带农业环境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现代生态农业与循环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生态循环农业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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