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商品猪免疫程序:夯实基础,统筹兼顾,做好猪场免疫工作》
后备母猪从180日龄开始妊娠前免疫,依次免疫猪瘟、猪细小病毒病、猪圆环病毒病、经典猪蓝耳病、猪伪狂犬病、口蹄疫疫苗,每次间隔5~7 d,然后依照上述顺序再进行二次免疫。初产母猪怀孕40 d后,细小病毒病加免1次。如果猪圆环病毒病、经典猪蓝耳病疫苗使用的是进口苗,猪瘟使用的是传代苗,则可以不进行二免。其他除这3种病外,不论使用的是何种苗,均应进行加强免疫。商品猪免疫程序参照表1执行。
图表编号 | XD0077014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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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5 |
作者 | 戚守登、姚亚军 |
绘制单位 | 三门峡市陕州区畜牧术推广中心、三门峡市陕州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