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治疗前后血清糖类抗原CA125水平比较》
注:(1)两组数据经检验符合正态分布,分别对两组数据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治疗组与对照组治疗前CA125水平对比P>0.05,无统计学差异,具有可比性;(2)治疗后两组CA125水平对比P>0.05,无统计学差异;(3)分别对两组数据进行配对样本t检验,治疗组治疗后P<0.05,对照组治疗后P>
治疗后治疗组血清糖类抗原CA125水平显著下降(表4)。
图表编号 | XD007618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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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10 |
作者 | 季华、陈肖枝、张翠英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金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妇产科、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传统医学妇科、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传统医学妇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