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平均每家经营规模方面的比较 (2016年)》

《表6 平均每家经营规模方面的比较 (2016年)》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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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经营服务特征及在我国所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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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底,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每家成员人数26名,平均每家为成员提供统一农产品销售服务与统一购买生产资材服务分别为38.0万,12.8万元;2016年底,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每家成员人数41名,平均每家为成员提供统一农产品销售服务与统一购买生产资材服务分别为50.4万,17.7万元。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每家成员人数较少,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3,平均每家为成员提供统一农产品销售服务与统一购买生产资材服务的水平较低,均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0%左右;在7个省份比较中,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每家成员人数位居第4位的中间水平,为成员提供统一农产品销售服务产值位居第3位,为成员提供统一购买生产资材服务成本位居第2位(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