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原缴纳营业税行业的行业税率变化情况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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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增值税改革减税效果的基本认识——兼议衡量增值税税负变动的口径》
注:(1)由于营业税计算时使用的是销售收入,为了使税率具有可比性,此处标注了以增加值为分母的营业税税率,增加值数据来源于2012年《投入产出表》;
通过表3可以看出,对于原缴纳营业税的行业而言,营改增的减税效果显著,除房地产行业外,其他行业的行业税率均有所降低,甚至表现为负税率。营改增后,房地产行业的行业税率没有降低的
图表编号 | XD0075599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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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樊勇、李昊楠 |
绘制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