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7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减免情况》
数据来源:通过调研结果整理得到
从表3可见,从绝对额上看,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每户平均减免企业所得税税额0.3万元~0.9万元,自2017年6月6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限额调高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到了更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型微利企业第二季度到第四季度平均减免所得税额在0.6万元~0.9万元,大致为第一季度平均减免税额0.34万元的2~3倍。
图表编号 | XD0075592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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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9 |
作者 | 赵婧洁 |
绘制单位 |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