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产业细分表:中间产品贸易渠道下碳排放转移核算研究》
本文核算对象是国际向我国转移的碳排放量。根据数据可得性与对象的代表性,我们将OECD国家作为研究对象,计算这些国家向中国转移的碳排放量。转移的时间区间定为1995—2015年。进一步,我们将这两个年份的投入产出提供的产业整理合并为农业、采选业、食品制造及烟草加工业等17个部门(表2)[7]。数据来源于OECD国际数据库。
图表编号 | XD007544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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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代迪尔 |
绘制单位 | 贵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