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各个“五年计 (规) 划”时期三大产业对中国就业贡献率》

《表3 各个“五年计 (规) 划”时期三大产业对中国就业贡献率》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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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年服务业发展与改革的历史进程、经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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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就业人数占比为每个时期每年占就业总人数比重的算术平均值。资料来源:Wind资讯及作者整理计算。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庞大的人口规模带来了巨大的就业压力,服务业为解决新中国成立的就业问题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本文采用历年服务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来衡量服务业对就业的贡献。服务业就业人数从1952年的1881万人增长至2018年的3.49亿人,占比从9.07%增长至44.92%。在改革开放之前,服务业对就业的贡献并不突出,劳动力在个别年份甚至出现从服务业向工农业转移的现象。“一五”时期,服务业就业人数占比为8.76%,而工业则为8.99%(见表3)。随着“二五”时期,服务业对就业的贡献有所提升,占比上升至14.47%。进入调整期后,服务业对就业的贡献随之降低,“三五”时期降至9.49%,“四五”时期进一步降至9.16%。改革开放以后,由于知青返乡带来的就业压力使得服务业对个体户和私营经济放开,服务业对就业的贡献逐渐增大,“五五”时期占比升至11.65%。“六五”和“七五”占比进一步分别提升至14.82%和18.01%。“八五”时期,尤其是在1994年以后,服务业对就业的贡献进入发力期,占比自1970年后重新超过工业,劳动力开始从农业向服务业大规模转移,但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转移势头有所放缓,“九五”时期占比升至26.70%。“十五”和“十一五”时期服务业就业人数保持平稳增长,占比分别增至29.52%和33.30%。2011年服务业就业人数在中国历史上首次超过农业,“十二五”时期占比达到38.66%,超过农业的31.52%,正式成为吸纳就业的最主要力量。2013年工业就业人数开始下降,表明劳动力开始从工业向服务业转移,“十三五”时期服务业就业人数占比升至40%以上,服务业对就业的贡献在70年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