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深圳市居民伤害死亡导致的减寿情况》
深圳市常住居民伤害死亡平均年龄为39岁,各种类型伤害的平均死亡年龄集中在27~41岁之间,平均死亡年龄窒息最低自杀最高,总伤害平均死亡年龄为39岁。PYLL前五位依次为自杀、交通事故、中毒、跌倒和溺水,与死亡人数顺位略有差异,5年间伤害所造成的PYLL合计为135 296人年。所有类型伤害的AYLL区间为37~51年,最低为窒息最高为溺水。PYLLR第一位为自杀(1.24‰),其次依次为交通事故、中毒、跌倒、溺水,所有伤害总减寿率为2.37‰,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74170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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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韩凌、吴永胜、卫兰、付英斌、刘晓剑 |
绘制单位 | 汕头大学医学院、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