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变量定义及说明:三权改革背景下土地权益与农民永久性迁移分析——来自浙江4个县市4个行政村的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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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改革背景下土地权益与农民永久性迁移分析——来自浙江4个县市4个行政村的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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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将以“现住政府鼓励农民全家进城落户,并维护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您是否知道这一政策”作为“三权”制度了解的衡量指标。以家庭人均承包地面积作为土地禀赋值;以承包地是否流转作为土地流转指标;以承包土地是否确权与发证、宅基地是否确权、宅基地是否发证、村集体资产是否已量化到人并发放股权证书等四个变量作为土地产权稳定程度(确权)的衡量指标。此外,还有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住房的建筑面积及质量档次、是否已在城镇购房或建房以及家庭成员外出就业情况等代表家庭收入、非农就业情况、农村住房禀赋、城镇住房禀赋的衡量指标作为具体的控制变量纳入模型(见表1)。其中除家庭人均年收入、人均承包地面积、家庭住房的建筑面积等3个变量为连续性变量,其他9个变量为均为虚拟变量。为消除量纲的影响,对家庭人均年收入、人均承包地面积、家庭住房的建筑面积3个变量数据进行了标准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