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第一,相较于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文化产业等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优惠政策覆盖面较窄,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和灵活性。优惠措施往往形式单一,多以税收减免为主(见表2),优惠力度有限,效果大打折扣。同时,目前针对重点流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生态文明主体功能区的税收优惠配套政策还较为缺失。第二,优惠时长有限。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的时效性比较短,临时性特征明显,即使后续不断延期,较低的连贯性也不利于企业、消费者等主体作出长期环保型决策,甚至可能会产生负向激励。同时政策设计缺乏全局意识,不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第三,部分环境税收优惠措施的内容设计不尽合理,本来意图通过税收激励减少环境污染,效果却可能适得其反,其中以车辆购置税的临时优惠最为突出。
图表编号 | XD007296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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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15 |
作者 | 李春根、王雯 |
绘制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