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者治护效果的对比》
注:总有效率=(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
治护后,对照组患者中治护效果为显效的患者有12例(占30%),为有效的患者有21例(占52.5%),为无效的患者有7例(占17.5%);试验组患者中治护效果为显效的患者有24例(占60%),为有效的患者有15例(占37.5%),为无效的患者有1例(占2.5%)。试验组患者治护的总有效率(97.5%)高于对照组患者治护的总有效率(82.5%),P<0.05。详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7282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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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15 |
作者 | 陈晓炜 |
绘制单位 | 简阳市人民医院皮肤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