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儿治疗效果的对比》
注:总有效率=(基本治愈例数+明显改善例数+有所改善例数)/总例数×100%。
治疗后,对照组患儿中临床疗效为基本治愈的患儿有10例(占27.78%),为明显改善的患儿有9例(占25%),为有所改善的患儿有11例(占30.56%),为无效的患儿有6例(占16.67%);试验组患儿中临床疗效为基本治愈的患儿有18例(占50%),为明显改善的患儿有10例(占27.78%),为有所改善的患儿有7例(占19.44%),为无效的患儿有1例(占2.78%)。对照组患儿治疗的总有效率为83.33%,试验组患儿治疗的总有效率为97.22%,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7277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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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1 |
作者 | 幸石利 |
绘制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