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互联网新兴产业重大并购事件》
从统计学来看,互联网新兴产业存在明显的“721”法则,即各互联网新兴产业内的龙头企业将占据市场70%份额,第二名企业占据市场20%份额,而其他同领域产业只能分享市场10%的份额。而该法则已经在电子商务、社交网络及搜索引擎等领域得到了验证。并且,从我国互联网新兴业态的实际发展状况及趋势来看,互联网新兴产业已经从自由竞争时代步入了垄断竞争时代,尤其是近几年的合并、收购事件的频繁发生(见表),且规模远超以往。因此,需要对互联网新兴产业已经存在的垄断竞争行为进行监管,防止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禁止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现象。
图表编号 | XD007271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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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5 |
作者 | 雷智中 |
绘制单位 |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