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基准检验结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如何影响城乡收入差距——基于农村经济增长与城镇化的双重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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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如何影响城乡收入差距——基于农村经济增长与城镇化的双重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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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统计值在10%、5%、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圆括号内为Z值,方括号内为p值。下同

为了实证检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总体影响,本文采用最小二乘虚拟变量估计(LSDV)***和广义矩估计(GMM)****两种方法,对式(1)进行了回归估计,详细结果见表3所示。从LSDV方法的估计结果来看,模型(1)中的F值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本文设定的面板模型整体系数十分显著,所得到的估计结果较为可靠。从GMM方法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出,模型(2)中的AR(2)检验说明一阶差分后的残差不存在二阶序列自相关性,Hansen检验的p值明显大于0.1,说明选取的工具变量是较为有效的,因此本文设定的面板模型基本合理。从核心解释变量的估计结果来看,在不同估计方法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CON)对城乡收入差距始终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说明该作用是稳健的。同时,考虑到当期城乡收入差距不会对历史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产生影响,为了缓解反向因果偏误,与模型(1)~(2)对应,模型(3)~(4)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滞后1期作为核心解释变量,回归结果显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负面影响仍然通过了显著性水平检验,这也充分表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负向关系的确是一种因果关系:一个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的提升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从而验证了研究假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