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主要的生态系统服务定义和分类》
20世纪80年代,Ehrlich P和Ehrlich A提出了“生态系统服务”(Ecosystem Service)这一术语[4],开创了人类对生态系统服务的探索之路。生态系统服务的圭臬之作当属Daily[5]和Costanza[6]的研究。前者将生态系统服务分为13项,后者分为17项。后来学者们的研究多在Daily和Costanza的工作基础上进行探索。这两项研究对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的生态系统服务评估研究产生了深远影响。目前广泛接受和使用的生态系统服务定义和分类是由千年生态系统评估(MA)[2]提出的,生态系统服务即人类从各种生态系统中获得的所有惠益。可分为供给服务、调节服务、文化服务和支持服务4大类。学者们对生态系统服务的定义与分类仍在不断探索与创新(见表1)。虽然学者们的研究视角和分类标准不同,导致定义和分类有所差异,但普遍认同:(1)生态系统服务是由生态系统通过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产生的。(2)生态系统服务可以为人类提供产品和服务,产生效益。
图表编号 | XD007160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7.28 |
作者 | 王亚芳 |
绘制单位 | 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