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农业科研基地与农业科技园区的主要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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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研基地建设的动力机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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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研的目的是促进技术进步,属于生产函数Q=f (A、K、L)模型中通过技术创新促进经济增长的因素,是经济增长因素分析的范畴,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原动力之一。农业科研院所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作为农业科研院所组成部分的农业科研基地,在科技创新中处于重要地位,科技进步、科技创新是其建设发展的理论基础,主要任务是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园区建设的理论基础是发展极理论、系统工程理论、技术诱导变革和技术创新理论、创业中心理论、风险投资理论[18],主要任务是将理论化科学发现、技术发明通过应用研究和开发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而获得利润,专注于集成创新、成果转化、技术示范和技术推广应用和传播新技术、新模式等。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将“创新”和“发明”这两个概念严格区分,他认为发明是新技术的发现,而创新则是将发明应用到经济活动中而获取利润[19]。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运动的新认识,只有当工程技术人员或应用科学家通过“应用性研究和开发”将科学发现开发成实验模型,才会产生技术发明。只有当一项发明经受市场检验具有经济可行性时,才会被转化为一项创新。科学发现是科学研究的结晶,发明是技术开发的产物,创新是利润核算的结果,从科学发现到发明再到创新的进步被称为“线性创新模型”[20]。从科学发现到发明和创新的技术变迁,反映了农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的技术变迁特征,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产业化,促进生产力发展。根据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和“线型创新模型”理论,农业科研基地属于科学发现和发明范畴,而农业科技园区属于创新范畴,在从科学研究到扩散推广产业化的链条上,农业科研基地着重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农业科技园区是对农业科研基地创新成果的转化,推动科研成果市场化、产业化,着重开展应用研究与开发研究。可以看出,这符合从科学发现到成果扩散科技创新规律的“线性创新模型”。从农业科研基地到农业科技园区构建一条“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术创新—集成示范—辐射推广”的链条,在链条前农业科研基地是科学技术研究体系平台,在链条后农业科技园区是产业创新体系平台,二者相互融合、协同发展(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