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鼻部症状评分比较 (±s, n=91) 单位:分》
与本组治疗前比较:a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bP<0.05
两组患者治疗后各鼻部症状评分均明显低于治疗前(P<0.05);并且,观察组治疗后的各鼻部症状评分均明显低于对照组治疗后(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706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2.01 |
作者 | 杨剑 |
绘制单位 | 南京市浦口医院耳鼻咽喉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与本组治疗前比较:a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bP<0.05
两组患者治疗后各鼻部症状评分均明显低于治疗前(P<0.05);并且,观察组治疗后的各鼻部症状评分均明显低于对照组治疗后(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706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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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2.01 |
作者 | 杨剑 |
绘制单位 | 南京市浦口医院耳鼻咽喉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