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孕产妇一般资料比较 (±s, n=50)》
选取2015年3月至2017年12月于上海市黄浦区中心医院治疗的子痫前期患者100例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每组50例。纳入标准:1) 符合中华医学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版[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子痫前期诊断标准者;2) 孕周33~37周,胎儿发育正常;3) 入院后给予卧位休息、低流量吸氧处理后,经血压计测量2次及2次以上收缩压(SBP)>140mm Hg,舒张压(DBP)>90mm Hg;4) 蛋白尿检测结果为“(++)”或“(+++)”;5) 患者均为单胎妊娠。排除标准:1) 多胎妊娠者;2) 合并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及肝肾疾病者;3) 妊娠前有高血压病史者;4) 合并妊娠期糖尿病者;5) 对试验药物过敏者。该研究经上海市黄浦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同意,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并签字确认。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表1) ,具有可比性。
图表编号 | XD00705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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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0.05 |
作者 | 奚晟黎、张莉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黄浦区中心医院妇产科、上海市黄浦区中心医院妇产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